11月1日下午,康某从福州马尾驾驶闽D933XX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车)从福州马尾前往厦门,晚上8时40分到达厦门港区,用时5个多小时。厦门有关部门通过信息研判,发现这部车驾驶员未停留休息,存在疲劳驾驶。随后,湖里某大队副大队长王岷山立即联系驾驶人康某到大队接受询问调查。“这期间都没有休息吗?”王岷山问讯康某,康某回忆自己在服务站休息了几分钟,并解释车里装的是普通货品,所以放松了。
了解情况后,王岷山严肃告诫康某:“你作为职业驾驶员,应该知道驾驶重型车辆4个小时应下车休息至少20分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康某被处以机动车记1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康某也将面临扣分降级。
内容来源:卡友地带